湖南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彭栋梁 欧阳向前)“这已涉及民事赔偿,作为原告辩护律师,我可以从《民法典》里引用相关条款来辩护。”模拟庭审中的“律师”说。10月20日,衡阳县溪江中学法治讲座法治副校长、湖南追正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德广,为师生带来一场主题为“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的法治专题讲座。
开场激趣,邱德广结合自身律师执业经验,将“争夺篮球场”的真实校园欺凌案例改编为模拟法庭剧本,邀请学生分别扮演“法官”“原告”“被告”“律师”等角色。庭审中,“律师”梳理证据、发表辩护意见,“法官”依据法律条文作出裁决,现场师生沉浸式体验庭审流程。八年级一位学生感言:“看似很小的欺凌行为,可能涉及民事赔偿,情节严重者还会触犯法律,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法不可违’。”
“庭审”结束后,邱德广从法律本质出发,用通俗语言阐述法律的三大核心作用。他提出,法律是规范行为的标尺,如同校园校规,为每个人划定“不可触碰的红线”;法律是保护权利的屏障,当人身安全、财产权益受侵害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法律更是依法治理的基石,小到校园矛盾解决,大到社会秩序维护,都需以法律为依据,确保公平正义。
案例分析中,邱德广聚焦三大校园安全重点,为师生敲响安全警钟。在防性侵环节,他明确界定身体隐私和年龄边界,指出“任何未经允许的身体侵犯均属违法”,详细讲解“遭遇侵害后如何第一时间求助、保留证据”;在防校园欺凌部分,他由浅入深分析了欺凌行为的危害,指出“肢体暴力、语言辱骂、网络造谣、孤立排挤均属欺凌范畴”,同时呼吁“施暴者要敬畏法律,旁观者不漠视、及时报告”;在反电诈与网络安全板块,通过播放视频短片,针对“免费游戏皮肤”“刷单赚钱”“冒充家长索要费用”等常见诈骗手段,传授“三不原则”——陌生链接不点、个人信息不泄、可疑转账不做,提醒师生警惕网络陷阱。
现场交流环节,邱德广针对学生提问频率最多的“律师职业如何参与法治建设”的疑问。他亲切耐心解答,律师不仅是“打官司的人”,更是法律的“传播者”与“守护者”。在预防犯罪上,通过普法宣讲帮助青少年认清行为后果,从源头避免违法;在维护权益上,为受欺凌、诈骗的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助力其争取合法权益;在依法治理上,参与法律咨询、推动普法宣传,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社会氛围。
“邱德广还是溪江中学的校友、衡阳县溪江教育发展协会党支部书记,他已先后为学校捐赠65000元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及奖学助学。”该校负责人介绍。并表示,此次法治讲座既有理论讲解,又有实践体验,让法治精神融入校园日常,有效提升了师生的法治素养与安全防范能力。
编辑:余杏 实习 胡芸帆
二审:李薇薇
三审:李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