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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文推进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每个基地每年给予不超过40万元补助

2025-02-12 10:48:43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刘笑雪 曹婕妤

今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七个一”的工作要求,我省将建设20家左右有特色、功能强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近日,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南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建设标准、认定程序、政策支持、孵化服务等内容。

根据《办法》,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以在校大学生、高校应届毕业生等群体为主要孵化对象,以培育创业实体、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目标,每年认定一次。

为规范孵化基地运行管理,更好地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办法》构建了“基地+基金+指导+服务”的孵化体系。通过加强与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投资基金合作,利用股权代持方式实现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的投资。通过与优秀大学生创业导师合作,设立“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加强对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帮扶指导。通过制定包括项目开发、对接、展示,以及创业培训、融资担保、创业指导、人才招聘等在内的15项孵化服务目录清单,提升孵化服务质量。通过要求基地制订创业活动计划,定期组织项目路演、创业沙龙、训练营等创业服务活动,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搭建资源对接平台。通过加强与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以及其他各类创业孵化平台、产业园区的合作交流对接,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持续孵化服务。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建设标准。认定须满足:以创业孵化为主营业务的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在孵实体数量不少于30家,其中入孵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含)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数量不少于1/2;或扶持创业及带动就业的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含)高校毕业生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1/3。入孵创业实体孵化周期不超过5年。拥有必要创业孵化场所和基础设施,面积在3000平方米(含)以上,其中免费提供给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含)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的场地不少于1/3。配备不少于3人运营管理、不少于4名创业导师,为入孵实体、创业者申请各项创业扶持政策,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商务代办、投融资服务等。

政策支持方面,对于认定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一定培育奖补。对已认定的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根据每年创业孵化成效给予创业服务补助,每个基地每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

编辑:吴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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