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教育部网站发布消息,为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通知,对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作出部署。(《教育部网站》4月11日《教育部部署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据了解,这是教育部首次以专项行动方式,对义务教育招生作出全面系统的工作部署,这从一定程度上表明,义务教育招生领域的一些乱象,已经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而且有必要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
随着义务教育发展质量的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基本满足后,社会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需求由原来的“有学上”逐步转向“上好学”,而围绕“上好学”需求也衍生出现了“上好学” 、“挤名校”的入学机会需求。在此情形下,一方面热点名校资源出现洼地效应,为确保名校优质教育资源享受机会,无形中催生了超越入学公平基础的“门槛”筛选魅影,比如组织考试、培训证书、考级证明、竞赛证书积分入学等。另一方面,也是基于“名校”效应,不少义务教育学校出于“好上加好”、“优上更优”的片面办学思维,开始片面从生源筛选角度为更好发展夯基。于是有意无意心照不宣热衷于 “掐尖择校”,甚至还有一些学校为名利所系,出现了借助“捐资助学”“共建费”等,打着服务学校发展名义,暗行违规招生破坏入学公平之为。
义务教育招生不规范,不仅严重破坏义务教育入学机会公平、更易滋生贪腐和不法交易等不正之风,一些非法培训和证书买卖、黑竞赛等畸形也如影随形为非作歹。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确实到了非治不可,不治理将严重损及义务教育公平有质量发展底色。
开展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专项治理,规范招生行为是前提和基础。此次教育部专门提出,要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信息公开、优化招生入学流程、保障特殊群体入学等,每项要求都点准了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的重点和敏感点,这些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必能有效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和招生行为,确保阳光招生、公平招生目标。在此基础上,各地教育部门还可以积极引进信息化手段,在各地政务网大数据平台基础上,在保证未成年人隐私前提下,科学融汇各地公安户籍、不动产、工商务工登记信息等大数据资源,引入摇号、电脑排位、智能甄别技术等,对每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都能做到信息甄别精准到位、学位信息化分配处理到位、特殊情况智能甄别到位,有效保证每位入学少年儿童的依法平等就学权益,这对于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而言,更是值得期待的美好愿景。
义务教育招生领域出现的种种不规范行为,虽然源于办学行为不规范,虽然表现多样,但源头仍是学校校际差距惹的祸。“掐尖招生”、“违规择校”、“证书挂钩”、“不法交易关联”等现象的背后,其实还是社会尤其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和追捧和渴慕,最大根源是校际差距。如果义务教育能达到校校优质均衡,不存在校际差距,何来择校冲动?其他不规范招生行为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行动,开展义务教育专项治理,还需念好消除校际差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很发展这盘大旗。积极从资金投入、硬件改善、师资配置、质量提升等方面入手,开展好薄弱学校改造;积极开展基于县管校聘基础上的教师轮岗、校长职级制、集团化办学改革,科学缩小校际差距,并通过教育信息化普及、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城乡结对帮扶、标准化特色化办学格局构建、科学家庭教育观念重塑等,办好老百姓身边的每一所学校,种种不规范、不规矩、不合法的招生行为和招生利益寻租行为才不会发现。
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行动,亦需要社会合力支撑。义务教育招生是教育部门的事儿,但更是设计千家万户利益和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公平权益保障的民生大事,更是关涉社会公共秩序和谐的重点和敏感点,而且还关系到城镇规划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公共安全治理、基于城镇化背景下的户籍改革和人口流动应对等诸多领域,这更应该是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治理职能部门的公识共为共力点,这一点也应该引起地方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的关注与干预治理跟进。
编辑:李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