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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教育部修订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2025-08-15 16:03:11 来源:湖南教育新闻网 作者:莫文蝶

湖南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曹鑫宇 实习生 莫文蝶)近日,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修订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提出,现阶段资金主要投向两方面。一是支持学前教育扩优提质,包括支持地方补足普惠性资源短板,支持地方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支持地方提高保教质量,支持地方巩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的资助制度。二是落实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政策,免除公办园符合条件的在园儿童可免保育教育费,对于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园就读儿童也能参照减免,资金由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共同管理。

实施资金分配采取因素法。扩优提质补助资金,首先结合资金预算确定分地区资金规模,并适当向中西部倾斜,再按基础因素(权重80%,包括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公办园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等)、投入因素(权重20%,主要考虑地方财政努力程度、社会力量投入等)分配,财政部会同教育部综合考虑工作进展情况确定绩效调节系数,适当调节资金分配情况。

《办法》要求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在每年2月底前报送资金申报材料,涵盖上年度工作总结与当年工作计划。财政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后三十日内下达预算,省级财政部门收到后三十日内完成分配下达。资金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的,按相应法规和程序执行。

在资金使用上,扩优提质补助资金将重点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倾斜,并与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等资金做好统筹对接。同时,督促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及时足额拨付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资金,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财政风险控制,强化流程控制,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资金监管,严禁违规使用资金。

编辑:余杏 实习 莫文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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