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肖秀 梁帅)“民法典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石,它关乎每个人的生活权益。”5月27日,湖南天思律师事务所程兰英律师受邀走进常德市武陵区胜利路小学,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培养法治意识。
程律师以“民法典与我们的日常生活”为引子,结合小学生的认知特点,通过鲜活的案例,讲解了《民法典》的核心内容。她表示,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的培养对于青少年至关重要,希望同学们能够尊重规则,保护自身权益,同时不侵犯他人。
讲座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收获颇丰。五年级83班杨晋同学说:”今天听了讲座,我知道了法律不仅是约束,更是保护。比如程律师分析关于小花的选择权,我知道了在父母离婚时,虽然她还小,但年满八周岁,完全可以自己决定选择随爸爸或妈妈共同生活。”
学校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时刻遵守法律法规,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此次活动不仅让学生们进一步了解了《民法典》的基本知识,还增强了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学校将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编辑:吴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