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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智伦:坚持党建引领 助推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

2022-12-08 17:04:30 来源:《湖南教育》 作者:

向民办高校选派党委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对民办高校领导的重要举措,是维护民办高校和谐稳定、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是深入推进高校综合改革、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

湖南省委历来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早于2007年就在全国率先向民办高校委派党委书记。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选派办法,不断壮大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力量,探索党组织作用发挥的有效途径,取得了积极成效,为促进民办高校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从2021年9月完成新一轮选派工作,至今刚好一年。如何促进学校党组织政治功能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学校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省民办高校务必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查找短板弱项,创新方式方法,坚定不移推进党的建设和规范办学,最大力度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得到全面贯彻,推动学校健康可持续、内涵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并明确要求“把民办高校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整体布局,建立健全党组织,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选派,确保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全覆盖”。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办学主体、管理体制等方面与公办高校不尽相同,但办学性质和办学目标一致,同样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责任。加强党对民办高校的领导、推进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对于民办高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湖南省委向各民办高校选派了一批政治可靠、素质过硬、工作热情高、作用发挥突出的党委书记。书记们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参与学校重大决策,切实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党委“压舱石”“定盘星”作用,有力确保了学校安全稳定、健康发展。然而,当前民办学校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仍然相对薄弱:受制于家族式管理、企业化经营、逐利化倾向等因素,一些举办者对党建工作重视支持不够;有的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党组织设置不规范、党务工作力量不足、党员教育管理难度大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校园安全工作和周边环境存在风险隐患。与此同时,民办高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办学定位不清、基础条件滞后、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有待于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把握方向、凝心聚力、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引导和督促学校完善治理体系、规范办学治校,促进有序发展。

湖南省委书记张庆伟多次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民办高校的全面领导,健全落实民办高校选派专职党委书记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组织部定期研判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和履职情况。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强调,要以健全民办学校组织体系为重点,积极探索适合民办学校发展特点的党建模式,制定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指引,选优配强熟悉党建、善抓党建的专业人才,推动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这为全省民办高校党委书记进一步履职尽责、抓好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全省选派到各民办高校的党委书记必须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不负组织重托,以更大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切实履好职、干好事、发挥好作用,确保民办高校始终按照党的要求办学立校、教书育人。

二、进一步明确职责使命,正确履职尽责

民办高校实行与公办高校不同的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组织在定位、职能、体制机制等方面与公办高校有较大不同。由此可见,担任民办高校党委书记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需要在新的环境下驾驭复杂局面,独当一面开展工作。那么,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在工作中究竟应该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才能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正确处理好党委会与董事会、校务会之间的关系,做到既让党和政府放心,又让师生员工满意,还让举办者放心满意呢?

一要对标对表,找准定位。《湖南省向民办普通高校委派党委书记(督导专员)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党委书记7项职责、政府督导专员6项职责。其中,特别要时刻牢记四个方面要求:一是把准政治方向。这是党委书记的首要职责,要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督促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二是突出抓好党建和思政工作。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落实,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逐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强化;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重点抓好思政队伍建设、思政理论课建设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民办学校管理体制的特殊性,决定管党治党的主要对象是党员,要参照企事业单位管党治党的要求和做法,结合学校实际,对党员和管理人员在教育预防、监督执纪和问责追责上推行过硬的举措。四是参与学校决策和管理。要帮助学校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支持学校董事会和校长依法履职,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

二要厘清关系,正确履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对民办学校的治理结构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明确了学校理(董)事会的7项职权和校长的6项职权。就民办高校来讲,总体上可概括为“党委政治领导、理(董)事会依法决策、校长依法负责”。党委书记(督导专员)要将自身的13项职责与学校决策机构、校长的13项职权对照起来,厘清三者之间的关系,以正确履行职责。要发挥党委集体领导的作用,支持学校理(董)事会和校长依法依章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同时作为理(董)事会的一名成员,在参与决策时把准政治方向,做到参与决策不越位、参与管理不干预。要推动学校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特别是要落实好学校党委与理(董)事会的沟通协商制度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要严格执行民办高校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书记提出或收集党委会议题时,议题事项若与学校决策机构、校长的职权存在交叉重合,要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将重大分歧化解在会前。要区分三类事项制定党委决策、参与学校决策以及政治把关的清单,做到权责明确:第一类,涉及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等事项,由党委研究决定;第二类,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党委要参与讨论研究,并重点从坚持党的领导上把牢正确办学方向、严把领导人员的政治素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等方面提出明确意见,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再提交理(董)事会作决定;第三类,涉及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对外交流等教育教学重要事项,党组织要把好政治关。对于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的事项,要及时向理(董)事会通报情况。

三要内强素质,提升能力。一是提升政治素养。务必旗帜鲜明讲政治、理直气壮做工作,任何时候都要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在重大问题上保持政治定力和清醒头脑,做到不乱方寸、不辱使命。二是增强业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历练,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民办高校党建和规范治理的新要求、新挑战,在全面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的基础上,借鉴长期以来公办高校党建工作积累的好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既符合高校党建一般工作规律,又符合民办高校自身特点的党建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三是敢于担当作为。与公办高校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所不同的是,民办高校党委主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牵头发挥好党委的政治把关作用,统筹协调好学校董事会、行政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督促学校按照党的政治要求、国家的法律要求来办学,确保学校办学方向不偏离,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行为不出偏差。对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削弱党的领导、损害师生合法权益等行为,要敢于发声、敢于亮剑,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同时,要加强与派出公办高校的联系,及时报告工作、争取支持。四是严守纪律规矩。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身心投入到学校管理工作中去。要牵头抓好作风建设,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规定,严守廉洁纪律,坚决做到不在民办高校获取薪酬和其他额外利益,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任务,抓好当前工作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包括民办高校在内的全省教育系统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强化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宏观思考和战略谋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教育高质量体系,为服务“三高四新”、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贡献教育力量。

第一,扛牢政治责任,全力以赴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一是落实责任,牢固守好意识形态工作阵地。要统筹抓、亲自抓,推动学校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并引导协调民办学校举办者、管理层高度重视,全力确保意识形态安全。要完善和落实定期研判机制,加强思想引导和形势政策宣传,建立完善宣传舆论导向机制、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等。二是突出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深刻汲取“4·29”特大事故的教训,推动学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大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尽快查漏补缺,统筹抓好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要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健康安全和校园良好秩序。要督促学校严格落实相关措施和要求,将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确保万无一失。要科学布防、精准防控,坚决防止层层加码、“一刀切”,加强后勤保障服务,深入细致做好师生思想工作,严防因疫而生的稳定风险。

第二,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一是找准着力点,强化党建基础保障。与学校举办者、理(董)事会、校长强化沟通,提高其对党建工作的认同和支持,同时严格对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与主要措施》要求,强化年检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学校配足党组织活动经费、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确保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党建任务全面落实。二是抓住融合点,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要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要求,把学校党建工作与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好融合文章,促进党建与贯彻教育方针、提升专业水平、学校特色创新等相融合,确保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之中,以党建工作的实效推动学校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三,注重工作实效,着力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推进以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师生头脑,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大力营造爱党爱国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师生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引导师生听党话、跟党走。二是着力配齐建强“三支队伍”。今年是落实思政课教师选聘配备要求的收官之年,各民办高校务必全面落实“高校党委书记省委教育工委挂号项目”要求,严格按照师生比1∶350、1∶200、1∶4000要求,将思政课专职教师、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到位,并着力提升思政队伍综合能力。三是推进办好思政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开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不断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入脑入心。

第四,加强“真督实导”,促使民办高校全面规范办学行为。一是督促规范招生行为。要督促学校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树牢以质量求效益、以品质吸引生源的办学理念,增强自律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学,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决杜绝有偿招生或利用中介机构组织生源。二是督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督促学校保证必要的投入,配备与其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切实落实教师待遇,加强教师培养培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以高质量的师资队伍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三是督促严格规范收费和资产管理。要督促学校认真落实好民办学校收费行为有关文件要求,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且保证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好学校的法人财产权,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每一项资产处置和财务开支都要合法合规地管理,举办者只能依法依规依章程行使管理权,严禁抽逃办学资金、挪用办学经费等行为。今年,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民办高校专项督导,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要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切实推动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本文系夏智伦同志于2022年9月29日在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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