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毕业的钟声即将敲响。国家为你带来了一份专属“青春加油包”:这是助你成长成才的基本底气,也是帮你深造圆梦的重要支撑。
若你心怀扎根基层之志,到我省51个脱贫地区和冷水江市的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并在上述地区的基层单位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可获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其中,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专科生每生每年3500元,连续补偿三年。
若你胸存携笔从戎之愿,选择毕业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直接招考军士,均可享受大学期间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补偿或代偿时间按基本修业年限计算,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
若你身有深造求学之心,不论是专升本还是考取研究生,相应学段的国家资助政策同样可以帮助你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已实现“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所有学段全覆盖、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若你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不再攻读学位,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可享受5年的还本宽限期,期间只需偿还利息,暂缓偿还本金,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如继续攻读学位,请在7月31日前携带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向县级学生资助部门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在校期间可继续贷款并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毕业后,你仍可登录“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联系所在高校或当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获取最新政策资讯。如有困难,欢迎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全力为你排忧解难。
最后,我们郑重提醒你,暑期和开学季是电信诈骗高发期,请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转账,避免上当受骗。
少年自有凌云志,乘风而上启新程。愿全体毕业生心怀热忱、步履坚定,携一身学识奔赴山海,凭满腔热忱建功立业,在时代浪潮中乘风破浪、筑梦前行!
附件:1.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4日
湖南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政策
一、政策内容
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本专科生、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自愿到我省脱贫地区和冷水江市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3年及以上的,由省财政对其学费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偿,分3年发放。
二、资助标准
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高职高专生每生每年3500元。
三、有关政策解释
1.脱贫地区具体为:炎陵县、茶陵县、祁东县、新邵县、邵阳县、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新宁县、城步县、武冈市、平江县、石门县、永定区、武陵源区、桑植县、慈利县、安化县、新田县、江华县、宁远县、双牌县、江永县、桂东县、汝城县、宜章县、安仁县、新化县、涟源市、双峰县、鹤城区、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麻阳县、新晃县、芷江县、中方县、洪江市、洪江区、会同县、靖州县、通道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
2.基层单位是指工作地点在县级政府驻地以下(不含县级政府驻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乡镇党政机关及所属机构(含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工作人员、西部志愿者)、县直单位派驻乡镇工作机构、农村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国有农(牧、林)场、乡镇卫生院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退伍军人服务站等基层单位。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基层就业毕业生填写申请表后到毕业学校盖章,确认学籍(首次申请需要此程序,第二、三次申请不需要此程序)。
第二步:基层就业毕业生持申请表到就业单位盖章,确认就业。
第三步:基层就业毕业生持有关资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现场审核。县级学生资助机构现场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提交有关信息。
第四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将结果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由省财政按审核通过的人数和金额下达资金到县级财政。
第五步:县级财政将学费补偿资金发放到基层就业毕业生的银行卡。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政策内容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二、资助标准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
三、资助年限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应征入伍(直招军士)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并打印申请表(2份),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交贷款合同和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第二步:学生所在高校相关部门对申请书进行审核(资助资格、标准),并加盖公章。
第三步:学生将申请表交入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学生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将盖章后的申请表返还给学生。
第四步: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寄送至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第五步: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后登录全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传相关信息。
第六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后上报国家系统,省财政根据审核通过的人数和金额,将资金拨付到相关高校,由高校发放到学生银行卡。
编辑:曹鑫宇 实习 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