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为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1〕3号)精神,2025年我省继续实施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该计划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通过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进行招生。
根据通知要求,我省40个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相应招生计划共706人,同时列入教育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地方优师专项。
招生院校与专业:
招生计划表:
据悉,本科层次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均采用四年制本科培养模式;本科层次特殊教育教师由湖南师范大学和长沙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采用本科院校会同有关高职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的模式。
根据相关通知,省级项目计划所需培养经费由省与市县财政按7:3比例分担。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军训服装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财政公费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原则上应在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毕业后,依据招生计划所规定的服务地域和服务学校类型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普通硕士学位,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编辑:李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