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湖南教育新闻网 > 要闻 > 教育快讯 > 详情

湖南:推动构建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筑牢学前儿童健康成长法治保障

2025-03-20 10:31:04 来源:《人民教育》 作者:夏智伦

《学前教育法》的正式颁发,是我国学前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这为解决当前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投入保障体系不完善、保教质量参差不齐、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开出了治本良方,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责任、厘清了界限。

一、明确了政府的主导责任

《学前教育法》明确,“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省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负主体责任”。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的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明确了幼儿园举办的方向,必须坚持以公办为主,不断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占比。湖南省长期坚持将增加公办园学位作为民生实事项目,在各级的持续努力和投入保障下,当前全省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91.92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58.12%,比2017年的25.63%增加了32.59个百分点,超前完成国家“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相关指标要求。同时开展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2021-2024年认定普惠性民办园25188所,增加普惠性学位325万个,全省普惠覆盖率达91.8%。但从公办园数量看,全省公办园数占全部幼儿园数的比例仅为42.94%,必须持续压实县级政府的主导、主体责任,久久为功,不断推动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明确了经费保障的主渠道

办好学前教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也离不开更加有效的经费支持。《学前教育法》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负担保育教育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共同汇聚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源头活水”。湖南省从2011年开始连续实施了四期“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通过财政补贴、专项奖补等方式,鼓励和支持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2019年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建立了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对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给予每年500元/生的补助,2024年提高到每年600元/生。近三年,全省先后投入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30亿元、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7.1亿元、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补助资金28亿元,在持续投入保障下,全省园均校园面积达到2073.34㎡,比2017年的1727.82㎡增加了345.52㎡。与此同时,《学前教育法》禁止“利用财政性经费、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或者捐赠资产举办或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园”,禁止社会资本“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园、非营利性民办园”“幼儿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作为企业资产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或控制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这些,都为学前教育投入保障划清了红线,防止学前教育成为资本逐利的市场,确保学前教育事业的公益普惠属性。

三、充分保障了幼儿的受教育权利

截至2023年,湖南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35%,如何在提高入园率的同时确保孩子享受到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成为学前教育领域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一方面,在资源配置上进行保障。《学前教育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当前和长远,根据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科学规划和配置学前教育资源,有效满足需求,避免浪费资源。近年来,湖南省先后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公办幼儿园2634所,基本实现了每个乡镇建设1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的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共完成932所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313所无证幼儿园治理,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学位21.4万个,有效缓解了城区普惠资源不足的问题。与此同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部署应对人口变化调整优化幼儿园布局工作,去年省教育厅专门出台相关通知,着手调整幼儿园布局,提出了未来5到10年幼儿园布局调整的规划。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设有幼儿园14103所,平均每所幼儿园覆盖人口数约为4285人,平均每所幼儿园服务新生儿数约为26人。这一布局既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又确保了学前教育资源的高效配置。另一方面,在保育教育质量上进行保障。《学前教育法》强调,幼儿园开展保教活动要从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尊重学前儿童人格尊严,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前儿童,鼓励、引导学前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促进学前儿童全面发展”,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推动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并规定幼儿园不得组织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园考试或测试等,强调“全社会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健康快乐成长创造良好环境”,明确了包括“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或者教授小学阶段课程”等9种不规范办园行为的处罚方式,为幼儿园规范办园划清了红线底线。2021年以来,全省融合推进游戏活动和幼小科学衔接两项试点,在全省遴选了实验区14个、试点园156所、试点校170所,并连续两年开展规范幼儿园名称、教学资源、教师指导用书和幼儿读物专项清理行动,通过行政推动、试点先行、教研支撑、典型引领、综合治理等方式,幼儿园、小学教师及家长的教育观念与教育行为明显转变,幼小衔接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高质量的学前教育生态逐渐形成。2023年《中国教育报》头版头条报道湖南省学前教育两项试点的经验。

四、根本保证了幼儿教师的发展权利

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2019年,全省调剂了9683个编制专门用于学前教育教师配备,目前,全省共有幼儿园教职工20.8万人,师生比为1:15.57,在编专任教师11904人,占比11.91%。长期以来,由于幼儿教师编制、待遇难保证,导致幼儿教师队伍持证上岗率低、人员变动过快、职业幸福感不高,不利于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学前教育法》明确了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条件要求,把好入口关。同时,明确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标准保障公办幼儿园及时补充教师,幼儿园应当配足配齐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强化了对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待遇的保障,强调幼儿园应当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将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统筹工资收入政策和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等。这是幼儿园教师发展的根本保障,也为各级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学习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既是落实法定要求的应尽之责,也是湖南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应有之义。结合湖南实际,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搞好全口径宣传学习。通过各类培训、讲座、竞赛等方式,组织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教职工深入学习法律、知晓法律、执行法律。

二是持续优化资源供给。在前期优化幼儿园布局调整的基础上,制定出台镇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办法,着力提升公办园比例和公办幼儿占比。积极引导部分民办幼儿园转型发展,在新增人口地区适度增加幼儿园,优化城乡布局。制定出台幼儿园开设托班管理办法,规范幼儿园开设托班。

三是科学增加学前教育投入。提高经费投入精准度,督促各地落实生均拨款水平每年600元/生的标准。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园。开展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建设,提高幼儿园教师保障水平。

四是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开展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建设,进一步推进游戏活动和幼小科学衔接,不断提升保育教育质量。规范、健全办园质量评估监测体系,推动幼儿园规范施教。稳定“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继续开展园长、班主任、专任教师和保育员不同层次的专业技能培训,培养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

(作者系湖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夏智伦)

编辑:吴瑞

热稿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