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条例》共7章60条,重点规定了以下内容。(10月25日《北京晚报》)
近年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极大拓展了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空间,让他们在学习之余,可以在互联网世界畅游,也享受互联网给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带来的诸多便利。然而,互联网世界从诞生那一刻起,就不是一片一尘不染的净土,而是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可以说,这是由互联网的性质来决定的。
对于大多数成年人来说,他们已经具备了是非判断的能力,也能够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明确道德与法律的边界在哪里,从而在有效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避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对于大多数未成年人而言,情况却要复杂得多,他们一方面还不具备明辨是非的能力,不知道道德与法律的边界在哪里,可能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有意无意损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而很多互联网的地下产业链,以及一些违法违规的活动,正是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自身利益受到侵害。
可以说,这正是国家在诸多围绕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之外,再次出台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主要原因所在。和其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章相比,《条例》紧紧围绕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为中心,法律条款更专业,保护措施更得力,保护效果也就更加值得期待。
《条例》明确了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并依据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明确国家新闻出版、电影部门和国务院教育、电信、公安、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在这个基础上,明确了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内容,同时强化学校、监护人网络素养教育责任,建立健全学生在校期间上网管理制度。明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专门供未成年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的功能要求。看到这里,很多人可能都能够领会《条例》的核心精神,那就是从政府到社会,从学校和监护人,再到网络工具、平台的开发者、管理经营者,形成合力,各尽其职,共同为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编织一道无形大网,让未成年人在享受网络所带来的各种好处的同时,也能够得到多角度、全方位的保护。
伴随着《条例》的即将实施,希望从上到下,都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把《条例》落到实处,让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也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