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陆丰市教育局发布《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定向汕尾陆丰)违约人员名单》,引起社会关注。该名单显示,共有5名毕业生未履约。事实上,据记者调查,近年来公费定向师范生违约的情况屡见不鲜。作为学校公费定向师范生的一名班主任,广州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发展与教育政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谢爱磊教授表示,虽然违约人数的占比并不大,但违约人数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工作后才违约的情况比较常见”。(《南方都市报》10月17日《公费师范生违约 除了罚还能咋办》)
公费定向师范生是国家和地方为进一步精准补充乡村教师,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而设置的教师培养制度。公费定向师范生一般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从教、限期服务”的原则,每年为农村地区中小学培养一批高素质紧缺学科教师。但如果公费师范生出现违约流失,既浪费了教师培养资源,同时也人为影响了定向地区教师培养配置计划,对基层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而言,是显而易见的损失和影响。
为了避免和防止公费定向师范生违约流失,不少地方和按院校都制定了科学的惩戒干预措施,如广东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中就明确固定,对服务期内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各地负责按照规定追缴公费定向培养对象退还所享受的培养经费,并按照培养经费总额的30%收缴其违约金,超过1个月缴纳时限的每天按照应缴交费用1‰的比例加收其逾期付款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收缴的违约退缴资金按照“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专项用于支持和补助地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很明显,定向公费师范生违约流失,必然面临培养成本追偿和违约成本承担。但关键是,即便“事后处罚”是对违约的责任追偿,可一旦违约现象反弹上升,对教师培养资源和教师资源配置的严重浪费,对基层教育改革发展的负面影响,却是难以弥补的,教师弥补不及时或者中途突然离岗,影响的甚至
可能是一代人和一个时期区域教育发展机遇。因此,如果单单以处罚来处置公费师范生违约,这种就事论事的应对并不具备科学理性的期待价值。
公费定向师范生为何会违约?认真分析一下不难发现,一方面是考取公费定向师范生的高中毕业生对于公费师范生的定位要求不清楚,对定向培养地区农村基本情况以及未来从教地域及学校状况不了解,对未来从教生涯规划不到位,懵懵懂懂之下选择从教之路,结果这部分考生大二以后就开始焦虑,思考回去工作该怎么办、毕业后有没有可能有其他选择等。到了大三,学生就考虑万一回去不适应怎么办、定向6年后会是怎样的情况等。结果导致从业意象和愿望动摇,毕业后违约不到岗自寻出路现象不断出现。另一方面则是从业后,参加工作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无法适应地方的工作实际情况、文化和氛围,现实与理想反差较大,或者因为个人面临出路、升学等问题,未达到履约工作年限便离开岗位。当然,就业后发现晋升无望、前途渺茫、当一辈子“教书匠”等职业认同感的降低,以及一些地方分配时随意性大等等,公费定向师范生也会无形中诱发另谋出路念头,致使违约“出走”现象滋生。
很显然,公费定向师范生违约现象出现,如果仅仅是事后处罚,只能是就事论事层次的应和处理。要想从根本上防止“定向”后违约“偏向”,就必须重视现实中定向公费师范生培养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采取针对性举措科学干预到位,化“事后罚”为全过程干预引导和监管到位。
一方面,地方和高校应将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专项教育进行前置化“嵌入”,将其作为高中生涯规划和招生专项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引导有意向高中生在进入公费定向项目之前,充分地思考自己的职业规划,了解乡村教师工作内容、实际工作条件以及未来发展方向。进入师范院校后,培养院校“接力棒”,从强化教育管理角度入手,在让学生充分掌握专业技能的同时,持续关注和引导学生的职业、岗位认同感,夯实从教信心和责任,稳定从业道路。另一方面,要从建立完善公费定向师范生从业奖励激励机制入手,建立类似于选调生一样等职业精神和职称待遇上升通道,比如推行试用期合格直接晋升初级职称,履约期满考核合格享受职称评审绿色通告直接晋升中级职称,推行基层边远地区公费定向师范生专项补贴等等,同时加大对扎根基层实绩突出的公费师范生加大宣传推介力度,表现优秀的履约期满实行免试推荐读研读博、优先交流提拔等,营造浓厚尊师重教氛围,接触器后顾之忧和从业之虑,让其对职业产生自豪感、认同感和工作动力,自然就不会出现“中途专项”等违约行为了。
当然,科学设置公费定向师范生岗位设置和计划,结合教师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科学预测区域内基础教育领域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需求,合理编制每年的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不至于出现分配就业矛盾而导致公费定向师范生人心不顺就业不稳、供需过剩等问题,也是避免公费定向师范生违约流失的科学预防和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