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雷宏峥 屈宁)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让法治思想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5月29日,永州市学生“法治成人礼”活动启动仪式在永州市第二十八中学举行。市政协委员黄丽琴、黄妩婷,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永州市第二十八中学八年级、高二年级部分师生参加了活动。

启动仪式上,全体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成球浩宣讲了法治年龄知识,他详细解读了12周岁、14周岁、16周岁、18周岁等不同年龄段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他特别指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他强调,虽然同学们还未成年,但从法律角度看,同学们已经“成人”,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
启动仪式上,全体学生面对国旗进行了“法治成人礼”宣誓,穿越了“法治成人门”,感受法律的庄严,享受宪法与法律赋予的权利,履行应有的义务,在以后的人生上道路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心中有法,行为有度。
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启动仪式举行后,“法治成人礼”活动将在全市中小学校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