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工资每月300元。”近日,广西南宁某公司发布的一则实习生招聘通知引发关注。有评论称:“一天给10元,吃饭都不够。”眼下正值暑假,不少在校生为完成学校实践课程或丰富个人简历,走进企事业单位实习。用人单位与实习生之间是什么用工关系?实习生又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7月27日《工人日报》)
付费实习、中介骗局、扣押证件等现象时有发生,有关部门发布警示提醒:在校生实习要小心避“坑”。的确,在校生实习要小心避“坑”非常必要。在一项针对2007名受访大学生开展的调查中,数据显示,70.0%的大学生在暑假参加了实习,38.1%的实习生表示遇到过“成为廉价劳动力”的情况,“无效实习”“付费实习”“中介骗局”“扣押证件”“不开证明”等“坑”亦时有出现。
教育部2019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实习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团队精神,是尽快完成“大学生”向“职场人”的角色转换的重要手段。从法律意义上讲,实习是指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用人单位进行的一项实践性教学活动。
可是如今的实习的好经被念歪了。一些中介正在编织出一张有偿实习暗网,“卖实习”“买实习”成为一种非法买卖交易,甚至形成一种灰色产业链潜规则。据记者调查,这其中有一些是涉嫌诈骗的“假实习”,有的机构甚至会带学生做假项目,从对接的导师到项目内容都是机构自己一手操办的。
在校生实习往往被“坑”,是少数企业钻了法律空子。普遍的司法观点认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无论是假期务工还是从事兼职,都不属于“以就业为目的”的劳动。有律师认为,在实践中,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劳动仲裁部门不认可大学生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学生因此无法受到劳动法保护。部分用人单位利用这一规定,以低廉价格雇佣在校生劳动。
实习避“坑”亟待法律填“坑”。虽然在校实习生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意味着不适用劳动法相关规定,但建立了劳务关系,实习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在法律与政策层面,有专家提出,应尽快明确在校实习生身份属性、与用人单位间的特殊关系、校企权利义务等,完善实习相关配套政策。同时应加强对在校生的普法教育,构建校内申诉制度。健全勤工助学体制,筛选优质企业,开拓高质量助学渠道。笔者以为,防止实习被“坑”。关键是应通过立法形式,如出台“在校生实习条例”等相关法律,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对在校实习生的保护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同时《民法典也是此类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判决依据。实习协议等证据同样在事实认定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如果在校实习生无法签订用工协议,也应注意留存证明劳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作牌、聊天记录等,以便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