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陶晓辉 凌小云)7月21日,衡阳县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现场公开录取工作会议举行。县四大家领导,县纪委监委联系教育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社会各界人士,县内各主流媒体,县属(局直)学校负责人,各乡镇学区负责人,局机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以上干部,相关股室全体工作人员约200人,共同见证该县高中招生阳光录取全过程。县委副书记、统战部长刘洋,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凌晓林,县政协副主席罗轶达出席录取现场。县政府副县长罗士夫主持录取议程。
会上,刘洋宣布2023年衡阳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开始。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炳辉表示,“我县高中阳光招生体制机制已经比较完善,操作也更加成熟和规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今年的招生政策及要求比往年更严,程序比往年更规范。刘炳辉强调: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突破招生文件政策底线,确保我县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阳光下有序运行。”
据悉,该县高中学校招生严格执行省、市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招生方案组织现场录取。为了做好高中阳光招生工作,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以及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专门印发了一系列文件,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省市文件明确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统一使用录取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招生进度、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一律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录取;公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不符合我省普通高中录取政策的学生,任何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买卖生源;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跨区域录取;严禁录取普职分流线下的学生,不按规定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凡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责任,绝不姑息。
经过现场录取,今年市教育局下达该县高中招生计划(含音、体、美特长生315人在内)共计6250人,其中县一中1100人,县二中750人,县三中1100人,县四中750人,县五中750人,新民中学700人,江山学校1150人。该县2023年普高职高分流线为 67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