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信息技术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遴选一批积极性高、条件具备的区域,开展信息技术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工作。
文件明确,在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础较好、常态化开展信息化教学应用的区域中,遴选30个左右的区域开展试点工作。
工作目标上,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形成百万级规模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基础数据库,创新评价工具,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成长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形成数据驱动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解决方案,客观总结我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规律,确保评价正确方向,完善评价内容,强化技术支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申报要求,一是申报区域应积极推进教育数字转型,具备较好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具有区域统一的教学管理平台,常态化信息化教学应用效果较好。二是申报区域应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拥有一年以上的评价数据积累和组织实施经验。三是申报区域应配备足够的人员、条件和经费保障,能够有效组织学校、师生配合参与测评活动,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四是申报区域能够根据工作需要,协调本区域的信息化服务厂商和相关平台,支撑做好数据汇聚工作。五是申报区域原则上以地市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可以由省域或区县进行申报。优先考虑参与试点工作的辖区、学段、学校覆盖面广的区域,原则上不少于50%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