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育新闻网讯(实习生 戴嘉仪 记者 余杏)春启新程,开学有序推进。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联合发布《关于严格规范2026年春季教育收费政策执行的提醒告诫函》,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五个严格”明确要求,重点划出九类严禁触碰的收费“红线”,坚决向教育乱收费说“不”。
告诫函首先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及其主管部门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准执行现行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按照教育收费目录清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筑牢收费行为“第一道防线”。
在收费公示环节,告诫函强调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需通过官网、办学场所公示栏、教育App、招生简章、家长群等多种群众易获取的途径,主动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范围、单位及投诉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全方位监督。同时明确,不得收取任何未经公示、与公示内容不符的费用,严禁实施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群众关注的违规收费热点,两部门明确划出九类收费“红线”:严禁学校收取商业保险费;严禁学校擅自推广服务或产品;严禁学校补课及相关乱收费行为;严禁学校利用校企合作乱收费;严禁学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学校强制办卡;培训机构应按规定合理收费;校外培训机构应实行明码标价并公示;不得利用社会竞赛活动收费。
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上,告诫函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将财政保障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事项。同时明确,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教辅资料、商业保险、电子学生证、平板电脑、教育App及视频课程。
学生食堂管理同样被重点规范: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强制学生搭餐,严禁虚报冒领、违规挪用、克扣截留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和学生伙食费,严禁降低学生餐食标准、擅自多收餐费、结余餐费应退未退及采购管理中乱收费牟利等行为;高等学校食堂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清晰标注单品饭菜价格,定期开展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维护工作,确保学生食堂餐食价格明显低于校外同类餐食价格,保障学生饮食权益。
两部门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应强化教育收费自律意识,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行为立即整改。全省各级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将持续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社会各界和广大学生、家长如发现教育收费违法违规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共同监督教育收费行为,携手推动教育收费在阳光下运行。
编辑:曹鑫宇 实习 戴嘉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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